绵阳南山中学中层副职干部选拔竞聘公告1286
发表时间:2020-09-14 11:29 为更好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中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直属学校(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党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报市委教育工委同意(绵委教工委发〔2020〕24号),校党委研究决定选拔一批中层副职干部,现将竞聘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促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有真才实学和突出工作业绩的同志。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勇 副组长:张大斌 组 员:霍登奇 左双全 邓友山 王 黎 干部考察组组长:徐 勇 干部考察组成员:霍登奇 左双全 张大斌 邓友山 王黎 姚蓉 刘明清 刘义兵 陈明可 贺岽 四、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矢志于南山的教育事业。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任用岗位所必需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起到示范作用。 4.谦虚谨慎,作风优良。工作民主、踏实勤奋、廉洁自律、谦虚谨慎,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随时铭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基本要求。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工作经验; 2.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1975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及以上年级主任、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教工团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科室专干、教研组长经历,多岗经历可叠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8.自愿服从党委的岗位安排。 五、竞聘岗位 8名中层副职(党委办副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2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后勤处副主任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六、操作程序 1.动议 由学校人事处向市教体局上报《申请使用空缺科级领导干部职数的请示》。成立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召开党委会讨论。 2.竞聘 ①宣传发动。学校官网发布竞聘公告,公布拟任用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明确竞聘程序。年级第一责任人、处室负责人宣传并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参加竞聘。 ②公开报名。本次竞聘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17日17:00,凡符合条件的本校教职工均可报名参与,报名时递交书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可从校园网下载)。报名地点在博学楼3楼人事处,联系人姚蓉(13881126598)。 ③资格审查。由学校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④教代会投票推荐。召开教代会按1:2比例差额推荐竞聘演讲人员。 ⑤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竞聘演讲人员。 ⑥竞聘演讲、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召开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抽签确定演讲顺序并在规定时间(5分钟)内完成演讲,由参会人员投票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 3 .考察 ①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②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4.任前公示 由考察组制发任前公示,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任前谈话 由学校领导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6.任命 由校党委制发任命文件,并报局党组备案。 7.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局干部人事科向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七、纪律要求 1.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不得违反规定程序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不得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4.不得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不得在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不得在干部任免选拔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7.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拉帮结派,扰乱干部选拔工作,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8.不得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作假。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中共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点击下载:中层副职干部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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